转发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16-10-09 14:20:18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

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6]25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青大学字[2014]15)》,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现就评审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学期评选二个奖项: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及评选比例

奖项

奖励金额

评选比例

学习

优秀

奖学金

一等

每人500/学期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二等

每人300/学期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三等

每人200/学期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

学习进步奖学金

每人200/学期

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名额参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名额核算表》(附件1),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参与评选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

1.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组织评审汇总后,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资助中心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2.有恶意拖欠学费行为的不应参加奖学金评选。

3.转专业学生向原学院申请,由原学院组织评审

四、评选及发放:

1.材料报送:“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各学院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汇总表(农行、建行)(一式三份)及《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表(农行、建行)》(一式三份),于1021日(周五)16:00中心校区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4号资助服务窗口(以下简称“4号窗口”),并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农行、建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财务处指定邮箱qdshoufeike@126.com

2015级学生开始改为使用建行卡,我校财务将分别对接农行和建行发放以上项目,请各学院在填写各项表格时,分银行做表,并在表头注明银行,不要混在一张表格中,以免影响发放。

2.证书盖章:各学院提交材料时,领取相同数量的奖学金证书及盖章介绍信,学院组织填写后,携带盖章介绍信并附获奖学生名单,到学生处办公室盖章(办公楼340室),将证书发放给学生本人。

3.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有关材料交至事务大厅16号财务窗口办理发放手续,学院留存的材料可到4号窗口领取。

资助中心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85950837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名额核算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汇总表(农行、

  建行)

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表(农行、建行)

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农行、

  建行)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108

上一条:我院喜获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团体赛一等奖和两项最佳单项奖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5、2016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上网账号的通知

关闭